2022-09-19 10:42:19 来源: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3.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及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存)。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4.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兰州新区门户网、兰州新区人才网、新区工惠智慧平台予以公告。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选招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兰州新区门户网、兰州新区人才网、新区工惠智慧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兰州新区工会委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兰州新区门户网、兰州新区人才网、新区工惠智慧平台发布,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考试各个环节具体时间按工作推进情况在兰州新区门户网、兰州新区人才网、新区工惠智慧平台予以公告。兰州新区门户网、兰州新区人才网、新区工惠智慧平台所发信息为本次考试权威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六)招聘期间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进行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延期进行,具体以权威发布为准。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本公告由兰州新区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9122
监督电话:0931-8259128
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服务时间:2022年9月17日—9月28日,9:00—12:0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兰州新区工会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原标题:兰州新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xq.gov.cn/system/2022/09/16/0306283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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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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