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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招聘社区工作者52人公告(2)

2022-09-13 10:30:39 来源: 抚远市人民政府

(二)笔试

1、笔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详见笔试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础和社区基层治理相关业务知识等。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时,所有面试人选须签订《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承诺书》,对违反承诺事项所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正式面试人选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若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则对相应岗位进行核减,同时,按笔试前后核减岗位数量的2倍确定备用人选(未进入面试正式人选的考生,数量不足核减岗位数量的2倍,均作为备用人选)。备用人选在招考范围内不分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与正式面试人选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正式面试人选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低者同备用人选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核减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由抚远市人民医院负责体检,用人单位负责人选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相同,五年一聘,本届聘期到社区居委会换届为止。聘期内按照中共抚远市委组织部下发《抚远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抚组发〔2019〕19号)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乡镇、社区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

(二)待遇

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生活补贴按照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佳组发〔2018〕21号)文件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类事项均通过抚远市政府网站和东极红帆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因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抚远市委组织部:0454-2132442

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4-213280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1、报考抚远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x

2、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3、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承诺书.docx

4、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同意报考证明.xls

原标题: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jfy.gov.cn/govinfo/contents/1244/19264.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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