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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民政局招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17人公告(第二批)(2)

2022-09-10 13:07:17 来源: 南充人事考试

3.面试方式:面试由县民政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九、体检

体检人员由县民政局组织,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募名额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直至足额。

十、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县民政局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人事考试专栏和市民政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十二、培训上岗

确定招募的社工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培训工作结束后,确定为乡镇(街道)级社工岗人员采取与县级民政局、乡镇(街道)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书。

十三、组织考核

项目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后,社工岗项目人员由县民政局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十四、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营山县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六、特别提示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考生须在参加考试时主动出示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者将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同时,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时预留的电话24小时畅通。

(二)本次招募所有公告由人事考试专栏和县民政局官网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咨询电话:0817-8219773。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监督电话:0817-8219503。

营山县民政局

2022年9月9日

原标题:营山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招募第二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的公告20220909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7811.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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