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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金华磐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用54人公告(第二批)(2)

2022-09-09 10:50:59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四)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加分项: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1.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3分。

(五)体检程序

按总成绩(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程序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按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七)聘用手续办理

1.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对象与相关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职位安排者,不予聘用。聘用对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在首次合同期内未能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合同到期满后不再续签。

4.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5.如聘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单位不承担退休后续缴费费用,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用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至2022年9月8日。

(二)本次招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入围笔试、面试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和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磐安人才网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磐安人才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1895。为保证招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0579-84668370(县派驻第二纪检组)。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招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在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前,相应职位缺编的可在此次相应岗位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体检),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

(七)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参加考试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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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浙江金华磐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用计划表

2.2022浙江金华磐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用报名表

3.2022浙江金华磐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用资格审查办法

磐安县民政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原标题:2022年磐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用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art/2022/9/8/art_1229170664_59304715.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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