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16:23:34 来源: 莱芜区人民政府
(八)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最后名次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名次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体检: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以上办法依次递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不再递补。
四、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城市社区现有“两委”成员考入除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莱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负责全程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0531-76114870
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 0531-76128606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由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程组织。
2.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3.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4.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0531-7623829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加分政策.docx
附件3: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4: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iwu.gov.cn/art/2022/8/29/art_35262_4796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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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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