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6 17:38:41 来源: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为切实加强裕安区城市社区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裕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裕社组〔202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兵支书”“兵委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六退役军人发〔2021〕6号)和《安徽省总工会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皖工发〔2017〕62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工作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考计划
裕安区鼓楼、西市、小华山3个街道和平桥、城南、新安3个乡镇,共计划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30名;裕安区总工会计划公开招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1.普通岗位1,40名。限男性,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2.普通岗位2,40名。限女性,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3.普通岗位3,20名。面向裕安区接收的裕安区户籍退役军人,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4.党务工作岗,30名。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5.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经常下沉企业,开展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适合男性。
四、招考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社区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81年9月—2004年9月出生)。
5.自愿到社区工作3年以上。
(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1年9月—2004年9月出生)。
5.能服从安排到工会基层帮扶站点工作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岗的裕安区社区工作者;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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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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