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10:56:55 来源: 镇安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工作力量,根据《商洛市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商民发〔2022〕12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公历1987年8月1日后出生的;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复退军人、从事民政工作三年以上人员可放宽至大专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镇安县户籍或配偶是镇安县户籍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曾因违反城镇社区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院公布或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镇安县民政局二楼民政事务股办公室。
(二)提交资料
①《2022年镇安县公开补充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请自行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③本人非镇安县户籍,配偶是镇安县户籍的需提交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④已正式就业的需提交单位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本次招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考人员于8月14日8:00-18:00在县民政局二楼民政事务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标签: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