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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省桦甸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70人公告

2022-08-02 15:34:39 来源: 桦甸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公开招聘“社工岗”70人,详见《2022年桦甸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桦甸市户籍(以2022年8月2日之前取得桦甸市户籍时间为准,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因就读大学或参军时户口迁出至学校、军队,毕业或退役暂未迁回桦甸市的),其他往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回的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2.配偶具有桦甸市户籍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人员;

3.持有桦甸市居住证或房产证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非桦甸市户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以2022年8月2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为准);

6.目前仍在我市城市社区工作且连续工作年限2年以上,同时满足社保缴费年限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提供社区、街道两级证明);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人员;

4.全日制在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桦甸市城市社区现任“两委”成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22年桦甸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4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配偶具有桦甸市户籍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携带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桦甸市房产证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房产证、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及加分规定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7.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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