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1 11:42:49 来源: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按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5、在集中疫情防控工作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服从安排,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辅助工作。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考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监督电话:0539-8381627 0539-8391072(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简章由河东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承诺书.doc】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30日
原标题:临沂市河东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edong.gov.cn/info/2299/1208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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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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