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7 16:21:15 来源: 临淄人才网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3日-2004年7月12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2)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五)具有临淄区常住户口(含临淄生源及从临淄区入伍人员);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七)优先聘用条件:对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入职基本条件,且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优先考虑录用;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可免笔试、面试,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具有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7月13日及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7月13日。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二)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5人,分配至辛店街道、闻韶街道、雪宫街道、稷下街道和齐都镇的所属社区。
(二)岗位职责: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抓好社区党的建设,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4、联系、包保网格,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征集、安全风险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政策宣传等网格基础工作。
5、推动共驻共建,动员居民、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6、组织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民族团结、邻里和睦。
7、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评议监督,组织居民对街道办事处和区(市)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8、完成镇、街道按规定委托的事项和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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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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