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 11:46:05 来源: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注意事项
1.年龄、任职期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2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招聘序号017、018、019职位中,如出现该职位拟聘用人员总数少于招聘计划总数时,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
5.招聘序号017、018、019职位,由温岭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组织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择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7.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8.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1.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群工作,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待遇按温岭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0576-89961711;监督电话:0576-8614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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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证明(模板)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wl.gov.cn/art/2022/6/22/art_1551606_58997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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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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