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13:32:33 来源: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
1.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 报考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 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
3. 根据考察结果,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岗位或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报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根据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并报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 被聘用人员持报到联系单到所属镇(街道)报到,用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时应提供学历证书。截至2022年8月31日,因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暂缓聘用;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4. 本次招聘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首次公示日起6个月。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用工单位可书面报请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用工单位辞退的。
5. 聘用期间,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http://www.cztn.gov.cn/是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无关。
2.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相关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无关。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5.招聘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69660696。
6.本公告由天宁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常州市天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简介表.docx
2: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3: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天宁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ztn.gov.cn/html/cztn/2022/AJONPPHN_0621/158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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