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 09:22:34 来源: 镇赉县人民政府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由镇赉县民政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由镇赉县民政局协调相关单位,确定拟录用人选数量按照高出实际录用人员数量的20%确定。在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且末位并列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优先聘用人员包括:城乡社区工作的现职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均符合优先聘用或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加试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政审、体检、考察、聘用
(一)政审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镇赉县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其进行政审。
(二)体检
政审结束后,在已确定的拟录用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且末位并列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均符合优先聘用或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需要复检的,由上一级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镇赉县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
经政审、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公示后,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不纳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社工岗”服务协议。
2.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分配根据岗位需求及考生成绩高低,先后征求考生意愿、街道意见后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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