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7 09:42:05 来源: 荆州区人民政府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荆州区民政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相关事项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荆州区民政局会同荆州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的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量。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荆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民宗局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审查。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等情况,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延伸考察。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八)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荆州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荆州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经荆州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按照《荆州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荆区办发〔2020〕5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薪酬及福利待遇。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照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街道(镇)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上级部门不得借用。
五、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此次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由荆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荆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未尽事宜由荆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6—4131158
监督电话:0716-849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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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
原标题:荆州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zhouqu.gov.cn/xxgk/zc/gsgg/202206/t20220606_7366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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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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