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1 10:00:55 来源: 庆云县人民政府
为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庆云县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庆云县户籍)。
(五)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的,学历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
(六)热爱社区(网格)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庆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
(三)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四)积极开展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党群民生服务等工作;
(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签: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