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17:44:38 来源: 辽源市民政局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西安区、辽源高新区、东辽县分别组织街道(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本次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各县、区(含高新区)现行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待遇执行(含个人保险缴纳费用)。
十、岗位调剂及递补
岗位调剂及递补由辽源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以及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前,由于本人提出放弃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时,在所有招聘岗位考生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十一、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2022年辽源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2022年辽源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如实记录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同时出具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笔试和面试当天本人签字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返辽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须在考前完成至少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解除隔离后,方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对于考生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十二、纪律要求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二)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辽源市民政局所有,监督举报电话:0437-5088310。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1.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党建网站
(https://www.jllydj.gov.cn/)
2.辽源市民政局网站
(http://mzj.liaoyuan.gov.cn/)
3.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
0437-5088310(辽源市民政局);
0437-3637706(西安区民政局);
0437-5211016(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437-5102131(东辽县民政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附件:2022年辽源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 源 市 民 政 局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原标题:2022年辽源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zj.liaoyuan.gov.cn/gk/tzgg/202205/t20220509_608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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