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 11:34:28 来源: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9号),大东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录社区工作者169人,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9人(如定向招录人员不满,从此次招考社区工作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沈阳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退役士兵除外)。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五)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抗压能力,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七)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通知: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www.sydd.gov.cn)和“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明确招录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入口
公告详见4月25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www.sydd.gov.cn)和“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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