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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枣庄薛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100人公告(3)

2022-04-18 09:15:51 来源: 薛城区人民政府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录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去掉最高分值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录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六、待遇

按镇街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0.8倍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录用人员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缴纳企业职工的五险一金,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七、录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考试总成绩进行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镇街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录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要求

1、对违反公开招录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公开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3、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录咨询电话:0632-4420277

政策咨询电话:0632-4480599

薛城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6 日

原标题:2022年薛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简章

文章来源: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rsj/202204/t20220416_1418178.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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