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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肃庆阳庆城县招聘社区工作者12人公告(2)

2022-04-14 12:50:04 来源: 庆城县人民政府

(4)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个人下载,双面打印,规范填写,粘贴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子照片(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6)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民政局负责,应聘人员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面试)。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和基层党建等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当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当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全部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民政局指导,庆城镇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适配性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民政局、庆城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考察工作组,到应聘人员户籍所在社区(村组)、派出所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七)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庆城镇组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庆城镇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及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庆城镇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及劳动者意愿决定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正式国家干部职工身份。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1670元发放(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动态调整);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00元;工龄工资以本次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准计算,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绩效工资按人均400元/月核定,由庆城镇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优罚劣,优绩优酬。专职社区工作者最高工资待遇不得超过同等次事业干部工资待遇。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庆城镇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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