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6 10:20:17 来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5.报名及资格审核相关事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旗财政、人社部门负责。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及《2022年鄂温克旗选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或报名现场填写)。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
(3)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3年(36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4)选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按照1:1减少选用计划人数或取消开考。
(5)报考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防疫用品。
(6)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相应资格。
(7)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选用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选用资格的,将取消报名选用资格。
(8)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9)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置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成绩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总成绩按选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
4.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和面试通知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者视为放弃。
5.政策加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面试成绩上加3分。
6.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按下列方式依次录取,a、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b、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c、第一学历相同的以有社区(嘎查)工作经历者优先;d、社区(嘎查)工作经历相同的以退役士兵优先。仍无法确定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分数确定。
7.面试统一在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设置考场。
8.本次选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9.考试成绩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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