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18:16:18 来源: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21年9月1日发布的《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及资格审查要求相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公布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至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审查地点: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廉江市石城路283号)。
(三)审查内容: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籍验证报告、C1及以上驾驶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蓝底照片3张。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审查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均取消其笔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示本人手机中的“行程卡”“粤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好《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考生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及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给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现场递交资料进行审查。
2.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审查: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资格审查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资格审查前2天内核酸检测阳性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考生。若考生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通过伪造健康情况来蒙骗检查参加资格审查,或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为的,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带齐相关资料按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759-652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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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考生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及承诺书.doc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
原标题:? 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文章来源: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gsgg/gsgg/content/post_1524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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