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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2021-05-11 14:54:53 来源: 沈阳市民政局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的后半篇文章,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招录权限。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将社区工作者招录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统一组织招录工作。

二、合理确定标准。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每300户配备一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市民政局已会同市财政局核定了各区、县(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数量。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统筹考虑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合理确定2021年拟招录人数。

三、科学制定方案。招录工作方案应体现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在面试过程中增加心理素质评估环节。对社会工作师(含初、中、高级)、退役士兵、现役军人配偶在笔试环节给予适当加分,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居民给予适当倾斜。招录工作方案经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后,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应于6月底前完成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招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新入职社区工作者信息录入社区工作者实名制登记系统,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做好资金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根据各区、县(市)实际支出情况按照40%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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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应配备社区工作者岗位数量表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30日

原标题: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mz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MZJ&selfSiteSiteId=1511502413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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