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复习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社区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典》中的继承形式

2021-10-13 13:50:25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崔玲

在继承形式中,《民法典》规定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是《民法典》的核心原则是自愿原则,所以依照原则来看是遗嘱继承优先,所以先从遗嘱继承梳理。遗嘱继承一共有6种形式,分别是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打印、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考点为《民法典》取消了遗嘱效力最高的特点,所以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自书遗嘱的考点为无需见证人,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剩下所有遗嘱都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因为一人为私、两人为公。另外打印、录像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后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机情况下立,而且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无效,此时就可以认定为没有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开始继承。

法定继承中有顺序之分,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另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可以当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如果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分别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在《民法典》中,代位继承也有新修改的内容,如:被继承人现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只有兄弟姐妹,而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此时被继承人的财产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篇中继承形式的考点梳理,因为《民法典》的考查方式既有案例考察又有纯粹知识点考察,所以备考过程中要记忆并结合大量刷题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