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 14:18:39 来源: 光泽县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将光泽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地点
定于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时00分,在光泽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集中。未准时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2寸免冠照片1张、自备现金:男(330元)、女(450元)左右。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3.体检前一天请勿熬夜,勿饮酒,注意休息,晚上10点后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憋尿,有近视者须佩戴眼镜。
4.考生有特殊情况或女性经期、怀孕者,请在体检时告知带队人员和医护人员。
5.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谢绝考生亲友陪同,请予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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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社区办
2019年12月13日
原标题:2019年光泽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上岗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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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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