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0 10:42:17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四、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中的“不当”,就是指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因此,一方获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应当返还给当事人。如果有原因就不存在不当,比如张三欠钱还钱是有依据的,就是合法的。
【例题再现】下列情形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孙某捡到吴某丢失的手机拿回家自己用
B.王某赠与好朋友赵某一条金项链
C.周某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向钱某偿还借款
D.张某将李某丢弃的电脑捡回去继续使用
【答案】A。解析:A选项吴某丢失手机,但手机的所有权仍属于吴某,孙某拾回获取了利益,从而使吴某的利益受损。吴、孙二人的权利消长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当属不当得利。B 选项中王某的赠与有效,赵某的得利具有合法原因,不是不当得利。C 选项周某逾期偿还欠款,仍属履行合同,钱某不属于不当得利。D 选项李某的抛弃行为使得电脑成为无主动产,按照通说观点,张某可以根据先占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不属于不当得利。故本题答案选 A。
中公点评:在考试中关于不当得利考的比较多,一旦认定不当得利会产生债的关系,所以讨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意义重大,在做题的过程中把握每一个构成要件才能更好的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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