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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尾市城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50人公告(3)

2019-12-26 16:13:17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二)考试

考试由汕尾市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电脑操作技能、公文写作考试、面试。

1、电脑操作技能考试:测试考生电脑操作技能熟悉程度,办公软件运用熟悉程度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等,进行量化评分;面试考官由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和外聘考官组成;面试分数由面试考官参照公务员面试评分有关规定评分。

(三)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1、准考证领取:关注“汕尾友爱社工”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提前公布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考生按照通知指引提前一天领取准考证(带上近期4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和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须知: 报名岗位录取人数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人数时,按照调配意愿,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调配。且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20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四)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依上机考试成绩高低为序,来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依上机考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须知: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30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执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提交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按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相关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报告半年有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考察、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合格者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再进行递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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