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6 16:13:17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操作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发送邮箱报名 ();报考学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汕尾市城区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4、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提交的报名材料全部为扫描电子版):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户口本的扫描电子版;
③学历、学位的扫描电子版(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证);
④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扫描电子版(附件3);
⑤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档(JPG格式,像素为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相片需以考生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命名);
⑥有民政部门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交凭据的扫描电子版;
⑦在机关、事业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电子版。
⑧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须加带相关证书,长期在本市内居住的需提供村级(社区)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版。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予聘用,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