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16:29:58 来源: 临淄人才网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诚信承诺书、学历、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前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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