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8 09:38:47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交费时间:2020年1月7日10:00起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9日9:00起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内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注: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月14日在报名网站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组织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报考人员考察未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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