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15:51:50 来源: 精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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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精河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社区干部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报考条件
1.精河县非农业户籍(不含兵团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15日至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4.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所有报考人员需服从调剂;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精河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已经在精河县范围内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县聘)或被开除、辞职、辞退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县聘);
7.其他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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