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17:27:16 来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各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打印件;
(5)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工作者一”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现场出具。同时,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比5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领航招聘网()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办理人才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不低于8万元/年。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月12月10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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