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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42人公告(事业编)(3)

2019-12-09 16:31:09 来源: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惠城组织工作网站等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份。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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