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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晋安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招聘134人公告

2019-12-09 14:11:58 来源: 晋安区政府网

【导语】中公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为你提供《2019福建晋安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招聘134人公告》,为了方便考生备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了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等相关备考内容,希望为你带来帮助,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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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和《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社区服务站专职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晋委办〔2018〕154号)精神,针对我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缺编情况,我区将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非领导岗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34名,其中鼓山镇53名、新店镇11名、岳峰镇28名、茶园街道19名、王庄街道13名、象园街道1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福州市户籍或在福州市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超过35周岁的,按超出年限提供缴交社保证明;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晋安区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9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三、聘期待遇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关镇街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社区服务站专职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晋委办〔2018〕154号)相关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规定。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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