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2 13:47:15 来源: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初选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未通过,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解聘。合同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报区人事劳动局同意,可继续聘任。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见习)期工资福利参照聘用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需说明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任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任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笔试费用40元/科,面试费用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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