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14:24:38 来源: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聘用镇(街道)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人每月158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纳入社区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赣州市章贡区2019年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2019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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