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 11:24:38 来源: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面试(占总分 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笔试及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出现排名末位同分数者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有党群工作经历或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优先考虑。其余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的人员。
(四)体检
1、笔试、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三项第6条内容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市总工会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培训:公示期满后,东方市总工会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培训结束后,东方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需分配到工会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试用期结束时接受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列入工会经费给予保障。高温费、交通费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人员管理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和考核由东方市总工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按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东方市总工会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方市总工会)
(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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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总工会
2019年11月8日
原标题:东方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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