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6 13:01:04 来源: 海口市人民政府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竞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口市总工会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口市总工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审核、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报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琼工联[2019]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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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口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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