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2 09:10:17 来源: 群仕无忧
为贯彻落实好《剑川县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8名劳务派遣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县乡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25人,其中社会救助临时工作人员15人(暂定半年)。
(二)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93人(每个村(居)委会1人);
每人只可选择1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视为无效。(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剑川县户籍或常住人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
3.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熟练运用办公应用软件;
5.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剑川县户籍或常住人口,本村人员优先考虑;
2.原则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至50周岁,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4.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能胜任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
三、人员待遇
(一)县、乡级社会救助专职人员3600元/人・月,包含工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825元/人・月,包含人身意外险、劳务派遣服务费。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