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 17:22:55 来源: 张家港人才网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八、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九、录取和待遇
1.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总工会组织人事部门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按时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或者人岗相适度不匹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2.待遇
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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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总工会
2019年10月16日
原标题:张家港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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