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5 10:10:23 来源: 义乌市民政局
(四)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以上,从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成绩。若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
(七)公示
各岗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党龄等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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