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20:11:05 来源: 延边党建网
(三)不予招聘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村务岗”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前科劣迹、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16:30止。
2.报名材料
(1)《延边州公开招聘“村务岗”人员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文档(须规范填写)和纸质版(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名)扫描件;
(2)户口本、身份证的扫描件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约295×413、格式JPG,用报名人员身份证号码进行命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4)退役军人报名须同时提供退出现役和奖励记功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只能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的一种身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县(市)报考相应人员类型的“村务岗”。报名时将填写规范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学历、经历等证明材料一并发至该县(市)报名邮箱即可。各县(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村务岗”招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邮箱如下:(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村务岗”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名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存在问题的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报考县(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并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时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招聘“村务岗”的笔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不再组织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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