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 16:17:35 来源: 珲春市人民政府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珲春示范区网、珲春党建网、珲春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且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珲春市委组织部将统筹分配聘用人员到村任职,聘用人员的聘期为两年,需签订《聘用协议》。
七、待遇保障
1.基本待遇。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参照驻村干部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通讯补贴。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村党支部书记岗位参照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核定工资待遇;应聘“中心村”党委书记岗位参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和驻村干部生活补贴核定工资待遇。聘用的村党支部书记和“中心村”党委书记按规定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
2.奖励报酬。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村干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吉组通字〔2015〕19号)文件精神,从村集体经济可分配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额进行一次性奖励。
八、有关要求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需保障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时刻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实践考察和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承办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街755号市委二楼A213室
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珲春市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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