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17:17:05 来源: 北流市人民政府
(五)公示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委政法委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委政法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委政法委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目前月工资标准18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新工资标准实施后按新标准执行,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人社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中共北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原标题:北流市委政法委2019年公开补充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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