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09:13:47 来源: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六、公示及选岗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通过公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选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无异议的,与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三年,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派到各城市社区工作,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2、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街道、开发区、劳务公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500元/月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执行合理工资增长机制。
3、由卞庄街道、兰陵经济开发区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在参加各类招考、招聘时,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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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1日
原标题:2019年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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