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 17:34:07 来源: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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