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 14:50:05 来源: 龙门县人民政府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下载并填写《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报考者须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工作单位意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证书的,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4 张。
(四)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龙门县民政局接受资格审查,提交《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经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在考生笔试分数中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成绩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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