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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茂名高新区党建指导员选聘3人公告(2)

2019-09-11 16:09:22 来源: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薪酬待遇

1.基本待遇。获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专职党建指导员分为一至五级,首次聘用的党建指导员暂不定级,当年(或第一次)考核达合格以上的定为五级,首聘(五级)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次年开始按考核结果定级,并按级别发放待遇(专职党建指导员工资由镇统筹发放)。

2.绩效奖励。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经考核合格,可由用人单位发放1200元的绩效奖励。

3.晋升激励。年度考核累计2年评为优秀,或连续3年评为良好及以上,可晋升一级,每晋升一级每月增加300元。最高级别为一级党建指导员。

七、合同期限

聘用期暂定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视情况续聘。

八、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9月18日。

2.报名材料:

(1)《茂名高新区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中共党员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材料纸张用A4规格。

3.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带齐相关资料到茂名高新区党政办(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大楼419室)报名。

4.邮件报名方式:将所有报名有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专职党建指导员”字样。联系电话:。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jz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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