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 11:13:07 来源: 南湖区人民政府
(二)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组织笔试,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业务知识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街道编外用工收入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缴纳五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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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解放街道经济服务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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