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09:30:21 来源: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体检人员的确认
本次招聘不设面试,按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20名对象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对口(社会工作专业优先社会学专业;社会学专业优先其他专业)、计算机操作能力(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优先顺序确定审核对象,若专业对口、计算机操作能力三项条件相同的,则以年龄由低到高确定审核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依次递补。递补的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则第八条规定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一、聘用及人员管理
1.确定为聘用对象的由区民政局委托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按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第二年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一经发现,委托管理方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2.工资及待遇:工资3000元/月,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参照企业职工保险标准购买五险。
3.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是“统一招聘、统一管理,麒麟区民政局使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麒麟区民政局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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