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4 11:06:27 来源: 贾汪区人民政府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三、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与贾汪区弘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基本工资为每年4.8万元,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作期间如引进重大项目,可按贾汪区招商引资政策享受专项奖励。
四、其他事项
1.工作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招商办及驻外招商办事处。
2.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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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公开招聘镇级招商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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